为加快提升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不得低于1∶15。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三分之一左右的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到2030年,全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到2035年,全面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督导评估的指标有哪些?《方案》指出,督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县级政府保障情况等。
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方面,《方案》要求县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同时,还将重点评估幼儿园办园条件是否合格、班额是否达标、教师是否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是否严格等。
除了对幼儿园进行评估外,政府保障情况和社会认可度也列入评估范围。《方案》明确,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按照“应公办尽公办”的原则,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同时,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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