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13日,大河报独家持续关注“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将尽”这一民生问题,报道引发市民读者网友的强烈关注。不少网友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对策,回应市民关切。11月14日,郑州交警回应此事称,已向郑州市政府提交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郑州交警回应黄牌车问题
在郑州,电动车是最接地气的交通工具,不过在使用中让人“又爱又恨”。爱它,是因为方便了出行;恨它,是因为经常引发交通事故、充电火灾等。
近年来,郑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电动车也是“很上心”:登记上牌管理,出台地方性办法约束,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等。
其中,对电动车上牌管理是近年来实质性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8年10月12日,郑州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免费安装防盗车牌工作,车牌分为正式防盗车辆和临时通行防盗车辆两种。也就是绿牌和黄牌。
挂黄牌的就是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车,使用的过渡期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据统计,超标电动车挂黄牌的约200万辆。而且过渡期将尽。
近日,大河报对于“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将尽”这一民生问题,独家持续发出报道,以期为市民纾难解困。
该报道不仅引发市民网友的强烈关注,而且推动了郑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11月14日,郑州交警作出最新的回应称:“因电动车涉及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借鉴外地做法,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解决“黄牌车”需多部门从长计议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回应后,不少市民网友为此点赞,期待最终处理措施的出台。
不过,交警部门对于黄牌电动车的管理集中在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中。对此,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已有明确,市公安局按照《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大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通行的处罚力度;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信息进行采集并实行档案管理,依法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而三年过渡期将尽面临的问题,无疑涉及更多的政府职能部门。比如黄牌电动车的处置问题,这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从源头上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下及以后组织指导电动自行车企业做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相关工作。
城管部门需要研究制定有桩共享助力车的建设、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同时,还需要城建规划、交通运输以及各个区政府部门等的相互协作,共同推进。
因此,郑州交警回应的“建议延长过渡期”只是权宜之计,毕竟延长后的过渡期仍有时限。
市民呼吁,彻底解决黄牌电动车的问题,需要政府多个职能部门从长计议。
继续严查“小电电”的各类交通违法
过渡期还有一个多月,黄牌电动车仍然可以骑行。不过,郑州交警在作出回应的同时提醒,超标电动车危害大,骑行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相关交警人士解释说,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为此,郑州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严查电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不佩戴头盔。对于未佩戴头盔的骑行者,按照“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行管理。
骑“小电电”的安全技能要掌握
超标电动车:
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
遵守交通信号灯:
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随意变道,不和汽车争抢。
各行其道:
不乱走机动车道,要在规定车道内行驶并保持安全车速。
安全装备:
骑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定期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拒绝超载:
一旦超出电动车承载重量后,会对车辆的制动距离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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