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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免费赠险不是“馅饼”
随着互联网金融多元化的发展,保险业务的推广模式也日新月异。近期,保险公司的一种免费赠险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免费赠险的出现,是保险公司在激烈竞争中寻求新客源的营销手段。一些保险公司将低保费、低保额、高免赔的医疗险、重疾险或免费赠送的低保额、高免赔重疾险作为“引线”保险方案进行获客,而后再引导消费者升级保单,从中获利。
免费赠险看似是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免费试用机会,但实际上,消费者在领取这类赠险时,往往并不了解其中具体条款或隐性规定。在保险产品试用期结束后,消费者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产品自动续保并且被扣取高额保费。还有一些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强行赠险并领取成功,这无异于通过诱骗方式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这一交易过程中,保险公司有责任将赠险的相关条款和规定清楚地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在充分了解相关条款和隐性条件后进行选择。但现实情况却是,许多保险公司在推广免费赠险时,刻意忽略这一责任,而消费者也因为缺乏保险知识,未注意到隐藏的风险,从而陷入被动。虽然消费者事后可以顺利退保,但是,这无法消除消费者在前期因被动投保所产生的反感情绪,保险行业形象也随之遭到冲击。
此前,监管部门就曾明确要求“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但以赠险为诱饵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应继续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力度,规范其销售行为;同时也应考虑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保险公司提高透明度,严禁任何形式的强制销售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免费赠险的核心目的不是销售这一单保险,而是为了和客户建立联系,有利于下一步继续推销产品。因此,在产品与定价方面,保险公司应根据不同人群的特征和需求,研发差异化的产品,并且实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差异定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自身硬实力,实现利润增长,避免因短期利益而损害了保险公司的信用和形象。此外,在服务上,保险公司要秉持以“客户为本”的原则,从“客户需求”出发,用软实力增强客户的黏性和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而不该是“耍心眼”“抖机灵”。同时,也要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培养,保证其以专业、真诚的素养面对客户,不忽悠、不推脱,做好售前咨询、售中服务、售后理赔工作。总之,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同时,也要保障客户利益,只有把握好两者间的平衡点,保险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同时,也要提醒消费者,对不了解的免费赠险要格外小心,切勿贪图便宜。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支付能力,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承诺,轻易投保。而且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全面仔细阅读保险各项条款,充分了解保障范围、保险权益和保额保费等详尽信息,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武亚东)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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