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阳光中心城收取团购费未开发票和阳光江山公园城问题相关部门作出回复。
网友1留言内容:我于2019年4月购买阳光中心城商品房,阳光收取了20000元现金的团购费,但是在之后的房款发票当中却没有开具这20000元的发票,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官方回复2023-05-1618:20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
(资料图)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涉嫌收取“团购费”问题,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三部门已于2020年1月4日联合发布通告并向购房人进行了通报。商品房买卖是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之间的三方平等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其合法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各方应当尊重契约精神、遵守合同约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可依法向人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务必针对当前出现的“团购费”等问题,积极主动化解,依法妥善处理。
5月5日,我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相关政策再次向您进行了告知,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网友2留言内容如下:
1、设计图纸和合同户型图页都明确显示有飘窗,交房的时候没有,这属于什么?和图纸合同户型页不符我们的房屋面积是否能保证无误?
2、购买房屋时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承诺书明确规定建筑垃圾清运费2.5元/平,按照这个价格我84平方应缴费210元,现物业不收这个建筑垃圾清运费,交由第三方收取,一开始为90平以内850元,因被业主投诉现降为90平以内650元。中间价格相差几倍。
3、从我去准备接房起,验收对房屋质量提出了问题,物业说的整改,到目前已经一个半月了还没处理好。
官方回复2023-05-1714:07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区委书记留言,投诉阳光江山公园城房屋存在质量、图纸设计和(交房)实物结构不一致,物业公司不按合同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市区城乡建设局敦促,小区物业公司已将您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
关于反映图纸设计和交房实物结构不一致问题。经区资源规划局核实,该小区户型规划审批时有飘窗,规划核实时实建和规划审批一致。若您户交房后没有飘窗,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请及时与房产开发企业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物业公司不按合同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问题。经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核实,该小区建渣清运由第三方公司进行,物业公司未统一收取业主建渣清运费,根据2022年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的规定,业主可以选择自行清理建渣,也可以自行选择第三方单位进行建渣清运,业主可自行比价、自愿选择。5月16日,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协调,您反映的建筑垃圾清运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友 崛起南充 滨江南充 南充全揭触 南充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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