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原阳县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工作室内,新乡某建材公司代表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给特邀调解员杨发兴,对调解员专业耐心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基本案情
新乡市某建材公司与河南某建设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由新乡某建材公司为河南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工程供应混凝土,2022年12月28日,经双方对账,河南某建设公司拖欠新乡某建材公司商品混凝土款217686.8元,经多次催要无果,新乡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杨发兴通过阅卷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比较充分,经与被告沟通,被告对证据也不予否认,表示自己没有拿到工程款,所以无力支付混凝土款。杨发兴意识到,双方的纠纷不仅涉及到两个公司的权益,更牵涉到在工地干活的农民工权益,而且被告不仅欠原告混凝土款,还有其他外债,如不妥善处理,可能会让两个公司在经营上陷入困境。综合案情,在最大限度维护双方权益的基础上,提出了原告方适当延长清偿时间,被告分两期清偿货款的方案,最终取得双方的一致认可,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原阳县法院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