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资源配置是关键。5月19日,记者从开封市教体局获悉,《开封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日前出台,该市已正式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力争3年内完成主城区、县域教师交流轮岗。
根据方案,校长交流轮岗对象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凡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连任6年及以上的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原则上应在交流轮岗范围。交流后任期达不到3年的不在交流轮岗范围内。
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完中初中部)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凡在现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在交流轮岗范围。参与交流轮岗的教师,交流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超过55周岁的男教师和副高及以上女教师,超过50周岁且职称在中级及以下女教师,不纳入交流范围。
方案要求开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首批交流轮岗今年暑假开学前到位,各县首批交流轮岗最迟明年暑假开学前到位,全市力争用3年完成市直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城区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方案还明确,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关键词: 义务教育 校长老师交流轮岗 开封市教体局 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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