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道辅道上的部分隔离桩已被拆除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丁丰林文图
7月30日凌晨,郑州市农业东路上,一位市民骑电动车撞上隔离桩,摔倒后致锁骨骨折。
在此之前,郑州市政府已在7月26日布置开展了非机动车道隔离桩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在8月20日前,对市区内不符合标准的隔离桩全部进行清理。目前,市内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已完成市内非机动车道上12403个隔离桩的排查,已经清理2959个。
事件:雨夜骑车撞上隔离桩,一市民摔骨折
“我到现在都想不起来当时是咋摔的。”8月2日上午,在河南省直三院骨科病房内,市民李先生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回忆说。
7月30日凌晨1时许,天正下着雨,李先生刚下夜班,骑电动车回家。李先生说,当时他沿着农业路向东行驶,走的是非机动车道,因为下雨,他的骑行速度并不快。在行至农业东路与金汇东街附近时,意外发生了。
“当时是晚上,本身光线就暗,天还下着雨,我骑车得眯着眼,视线更差,一直走到跟前了,我都没看见有隔离桩,硬生生撞上了,我连刹车都没做。”
李先生说,在撞击的瞬间他就失去了意识,也不知道自己是咋摔的。过了一会他清醒了之后,发现自己是躺在隔离桩前四五米远的地方,电动车歪倒在一旁。他动了动胳膊腿,感到浑身都疼,又在地上躺了十几分钟才起来,扶起撞坏的车子,慢慢回到了家。
“原本以为休息一晚就没事儿了,但第二天早上,我锁骨附近疼得非常厉害,这才去医院检查,拍片的结果是锁骨骨折。不过幸运的是骨头没有错位,不用动手术,只是需要休养一段时间。”
李先生认为,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隔离桩有必要性,但是有利有弊,个人认为弊大于利。特别是对导致自己摔伤的隔离桩,他认为一是隔离桩的间距太小,二是反光作用不明显,自己骑车20多年了,这是第一次出事故,不能只归咎于自己不够小心,隔离桩的设置也有问题。
说法:电动车撞隔离桩并不少见
事实上,郑州电动车撞隔离桩的事故已经多次发生。仅在7月份,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三起。其中发生在7月6日上午黄河路与经七路交叉口附近的一起事故中,市民张女士在骑电动车撞上隔离桩后摔伤头部,经抢救无效已经去世。
记者采访时,李先生的主治医师杨昆鹏也告诉记者,在他们科室,收治的因为骑电动车撞上隔离桩而受伤的病人并不少见,仅经他治疗的“每个月都得有一两个”。不过一般情况下,伤者多是小腿或脚部受伤,“都是挤了一下或蹭了一下,像李先生这样锁骨骨折的,还是第一例”。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郑州人民医院急诊科的医生也曾表示“经常接诊撞隔离桩的伤患,每周平均有五六例。轻的挫伤,重的骨折”。
8月2日,记者又专门走访了市内多家电动车维修店,多位修车工人都表示,因为撞上隔离桩而损坏的电动车,在修车店里经常遇到。“有的是减震撞弯了,有的是中轴撞坏了,严重的前叉都撞掉了,隔三差五就得有一个。”一位修车工人说。
举措:整治不合标准隔离桩,目前已拆除2959个
电动车撞隔离桩事故频繁发生,在引起关注的同时,也引起广泛争议。市民对于隔离桩是拆是留,分歧很大。此外,郑州市区内的隔离桩设置,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隔离桩设置的标准也不统一,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前,郑州市政府在7月26日曾召开过一次城市管理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治隔离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内各区全面开展隔离桩排查和整改工作。同时明确:今后非机动车道原则上不再设置隔离桩,确需设置的应经专业设计机构设计、专家评审、城管和交警部门会商审核方可实施。
记者获得的一份上述《通知》上显示:在8月20日前,各区要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标准,影响行车安全的隔离桩进行清理,并及时恢复路面。
8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全市非机动车道隔离桩排查工作已完成,全市非机动车道上共设置隔离桩12403个,已经整治的有2959个。其中,市政工程管理处已整治863个,环城快速路管理处已整治244个,金水区整治252个,中原区完成72个,二七区完成188个,管城区整治351个,惠济区完成63个,郑东新区整治513个,高新区整治283个,经开区完成130个。
记者随后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市区很多道路上的隔离桩确实已被拆除。在中州大道国基路附近的中州大道辅路上,记者看到,一些隔离桩被拆除之后,路面还没有恢复平整。一些过往市民都表示,对于隔离桩是否符合标准,哪些该拆,哪些该留,并不清楚。但是不管是拆是留,都应以安全方便为目的。“如果拆的话,希望把路面填平,如果不拆的话,希望隔离桩表面的反光更明显一些。”一位市民表示。
对此,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清理依据的是《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的相关标准:交叉路口人行道边缘、行人汇聚点的边缘可设置隔离桩,高度应根据需要确定;隔离桩的间距宜为1.3m~1.5m,结构应坚固耐用、便于安装、易于维修、颜色宜醒目,没有照明设施的地方,隔离桩表面应能反光。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各相关单位主要是拆除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共面(在同一水平面——编者注)的隔离桩设施。对符合标准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标准的,都要进行拆除。拆除后的路面上是否需要重新安装,将由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共同会商,并在听取周边及过往市民的意见后决定。在此问题上,管理部门也希望能多征集市民意见,如果您对某一路段的隔离桩有看法和建议,可以通过致电城建热线12319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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