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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一女子做手术差点丢了性命,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前位置:中国金融情报局网 > 本地 > 正文  2019-12-12 16:35:21 来源:民生频道

新郑的王女士怀孕4个月,一次引产手术,差点要了她的命,而背后的真相更让人不寒而栗……

胎儿是个男孩

今年11月,新郑孕妇王女士在正常产检的时候一位医生告诉她,“胎盘距离上一次做剖宫产的刀口很近,如果坚持留下孩子,后期很有可能大出血”。听到这个消息,王女士也不敢疏忽,于是赶往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做检查。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值班的彩超室主任敬医生给她做了胎儿性别鉴定并告知她“两胎都是男孩,压力会比较大。如果不想要孩子,她可以帮忙推荐靠谱的医生做手术。”

就这样,王女士通过彩超室的敬医生介绍辗转几人,而最终被引荐到一位自称经验丰富的高医生那里,做引产手术。

家属院里的手术室

王女士回忆,自己被带到医院内一个破旧的家属院住家户内,推开门里面就是一个简陋的手术室,她有些犹豫,可是对方说,自己是退休的医生,经验非常丰富,不用担心有风险。

王女士心想毕竟也是正规医院医生引荐的,应该不会有问题,于是就躺到了手术床上,可没想到,手术不仅非常疼痛,而且出现了大出血,最终王女士被送到当地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医生”是“黑户”

意外发生后,小莉陪同王女士一家人去新郑市妇幼保健院了解情况,没想到却核实到......

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医政科科长:做手术的高某是护理人员,在我们医院退休以后,没有任何联系。她所有的诊疗活动都是个人行为。

个人行为,怎么会有医院在职的多人参与呢?

根据求助人提供的证据和医院的核实,我们初步了解到:①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彩超室主任敬某,非法为王女士鉴定胎儿性别并将其介绍给放射科职工→②该放射科职工与做手术的高某为夫妻关系→③做手术的高某其实为医院退休护理人员→④辅助做手术的蔡某为高某儿媳且为医院行政人员。

小莉帮忙团律师说法: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的以及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果造成就诊人一般器官损伤,或者轻度残疾将有可能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郑市卫生监督部门介入

目前,新郑市妇幼保健院表示,已对涉事的三名职工做了停职处理。而新郑市卫生监督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新郑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闫博超:我们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了医疗器械,涉事人员也没有相关资质,已经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调查清楚后我们也会依法严肃处理。

我们也将等待最后的处理结果!